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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合家安意外伤害保险
险种定义 ·一份保单,保障全家 ·计划组合灵活,适应不同需要 ·全家购买,保险费更加优惠,配偶的费率仅为主被保险人费率的80% ·全面的意外保障,呵护无处不在
保单利益 意外身故、烧伤及残疾保险金给付 被保险人因遭遇主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残疾或烧伤,根据合同条款的约定,本公司将给付意外身故、残疾或烧伤保险金。本合同若每年续保成功,则该年度的保险金额递增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五,其保险金额最高可增加至基本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一百二十五。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烧伤及残疾保险金给付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遭遇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并以此意外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其身故、残疾或烧伤,本公司将按照该附加合同条款的约定,给付相应的保险金。 意外医药补偿 被保险人因遭遇主合同所约定的意外事故,且自事故发生之日180天内因该意外事故所致伤害而经医院进行必要治疗,公司对其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在扣除100元后给付补偿金。每次意外事故的最高医药费给付,以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特别教育金给付 若主被保险人遭遇主合同所约定的意外事故或导致该附加合同所约定的残废,本公司将给付特别教育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该被保险人。 附加每日住院给付收入保障(可选)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遭受主合同所约定的意外事故入住医院治疗,本公司根据该附加合同条款的有关住院日数和给付比例的规定,给付相应补偿金予被保险人。若对于同一住院原因,被保险人根据本附加合同所附加于的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的约定可获得任何意外身故、烧伤及残疾金给付的,本附加合同的免赔日数为零。其它情况下,本附加合同的免赔日数为三天。
举例说明 基本保障计划
注: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个人、夫妻或子女组合 基本保障计划年缴保险费
* 本说明文档不构成保险合同的一部分,详细内容请洽询友邦保险代理人,并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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