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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四海旅行意外伤害保险
保单特色 高保障,低保费 周全保障,涵盖疾病与意外,独享境外门诊医疗补偿利益 保费计算无年龄区别 承保年龄自一周岁至七十周岁,合家出行,均可投保 附加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保障更全面 手续简便,签发保单迅速 获赠美国国际支援服务(AIAS),享有免费二十四小时中英文应答的全球查询服务
保单利益 意外身故、烧伤及残疾给付(Overseas Short-tem Accident Death & Dismemberment) 在境外旅行期间,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引致身故将获得百分之百基本保险金额的赔偿,烧伤或不同程度的永久残疾,将获得百分之十至百分之百基本保险金额的赔偿。 公共交通意外伤害附加合同(Short-term Public Carriage Accident Rider) 若被保险人因公共交通意外事故引致身故将获得百分之百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赔偿,烧伤或不同程度的永久残疾将获得百分之十至百分之百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赔偿。 医药补偿附加合同(Overseas Short-term Medical Reimbursement Rider) 在境外旅行期间,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而导致的医药费用,且自该意外事故发生日起一百八十天内经医院进行必要治疗,将按实际支付的金额扣除免赔额获得补偿,每次意外事故,最高补偿可达本附加合同最高限额。旅行期间被保险人因疾病而导致的医疗费用,且自该疾病发生日起一百八十天内经医院进行必要治疗,将按实际支付的金额扣除免赔额获得补偿,每次疾病,最高补偿可达附加合同最高限额的十分之一。 运送和送返附加合同(Overseas Short-term Evacuation and Repatriation Rider) 在境外旅行期间,若被保险人因遭受疾病或意外而需立即入院治疗,可及时安排其至当地医院接受治疗,并在运送途中提供医疗、护理等服务。当被保险人因医疗需要而回国时,可安排将其自当地接受治疗的医院,送返至他/她的永久居留地,并在送返途中提供相应的医疗、护理等服务。运送及送返所需的费用最高以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身故遗体送返附加合同(Overseas Short-term Repatriation Rider) 在境外旅行期间,如被保险人不幸身故,可安排将被保险人的遗体或骨灰送返至其合法有效证件所载的住所地。遗体送返所需费用最高以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附加境外天惠丧葬费用医疗保险(Overseas Short-term Funeral Fees Rider) 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时遭遇主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而导致身故,本公司按已实际支出的被保险人之丧葬费用给付丧葬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最高给付金额以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为最高限额。
举例说明
注:十七周岁或以下被保险人仅限选择计划一,六十周岁或以上被保险人仅限计划一、二
* 本说明文档不构成保险合同的一部分,详细内容请洽询友邦保险代理人,并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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