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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聚宝盆两全保险(分红型)《友邦聚宝盆两全保险》是一款集周期性生存给付、保额递增、增值红利于一体的分红两全保险。让您在有效规避人身风险的同时,定期获得定额的生存现金,从容安排财务规划。同时还可以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获得更多的收益回报。 保单特色 三年返回 快速回报 在合同有效期内,每3年可获得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8%的生存现金。 五年增值 身价递增 在合同有效期内,每5年保险金额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5%递增,直至合同满期。 增值红利 锦上添花 在合同有效期内,公司每年将根据上一法定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的分配。该红利将在合同满期时与满期金一同给付予投保人,或在被保险人身故时与身故保险金一同给付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八十满期 福寿两全 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于八十周岁仍生存,投保人可获得等值于满期时的保险金额的满期金。
保单利益 身故保险金 在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身故,受益人将获得下列三项金额中的最大者的身故保险金: (1) 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若被保险人在未满四岁期间身故,则其身故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将按以下比例计算:
(2) 被保险人身故时的保险合同现金价值; (3) 按下列公式计算所得金额: (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应缴已缴各期保险费对应的月数÷12)×按年缴方式计算的本合同年保险费-累计已给付的生存现金。其中,上述“累计应缴已缴各期保险费”不包括根据次标准体费率计算须缴纳的额外各期保险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且若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已变更为减额付清保险,则本公司将给付等值于上列(1)和(2)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保额增加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金额将于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及其后每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递增基本保险金额的2.5%。 生存现金给付 在合同有效期内,于合同的第三个保险单周年日及其后每第三个保险单周年日,投保人可获得等值于基本保险金额8%的生存现金。 满期给付 被保险人于八十周岁仍然生存,投保人可获得等值于满期时的保险金额的满期金。 增值红利 在合同有效期内,公司每年将根据上一法定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分配红利。该红利将在合同满期与满期金一同给付予投保人,或在被保险人身故时与身故保险金一同给付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举例说明 小王30岁,为自己投保了保额为10万的友邦聚宝盆,选择年缴至59周岁。 身故保障:给付以下金额最大者 1、身故时的保险金额(至少10万)+增值红利 2、现金价值+增值红利 3、累计保费-已领取的年金+增值红利 保额增加:每五年增加一次,金额为2500元,80岁时的保额增值为125000元 生存年金:每三年领取8000元 增值红利:与基本保额到保单期满或身故时给付,多少以实际经营情况而定 满期给付:125000元+增值红利 每月省下大约566元,小王就拥有了上述保障,外加享有随保险合同附赠的美国国际支援服务
* 本说明文档不构成保险合同的一部分,详细内容请洽询友邦保险代理人,并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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